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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龙湾区海城街道石坦村E-28-1地块三产安置房1个指标认购权1(不含造价)
竞价已结束 0次延时
未成交/未达保留价,已流标
成交后,需向农交云平台另付0.9%-0.5%的软件服务费 查看详情>>
项目位置: 温州市龙湾区海城街道石坦村E-28-1地块三产安置房
项目编号: LW20250617073
保证金: 500000.00元
加价幅度: 2000.00元
保留价:
交易单位: 约292.0m²
延时周期: 5分钟/次
竞价截止时间:2025-07-03 09:00:00
龙湾区农村产权服务中心
联系人: 郑先生
联系电话: 0577-86589971
单位地址: 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永中街道永宁西路555号龙湾农商银行总行一楼东侧门
第一步
阅读公告
第二步
实地看样
第三步
交保证金
第四步
参与报价
第五步
成交确认
第六步
资金结算
第七步
办理交割
竞价公告
竞价须知
标的物介绍
受让方资格条件
竞价记录
温州市龙湾区海城街道石坦村E-28-1地块三产安置房1个指标认购权(不含造价)竞价公告

  定于2025年7月2日上午9时至2025年7月3日上午9时(延时的除外),在农交云数字平台(网址http://www.nongjy.cn),对温州市龙湾区海城街道石坦村E-28-1地块三产安置房剩余4个指标认购权(不含造价)进行增价式公开竞价,具体竞价事宜详见《竞价协议》及《指标认购权转让合同》(样本)等相关文件

一、标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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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交易条件:

竞价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法人及其他能独立承担经济责任的组织等。

有意者,个人凭本人身份证,单位凭有效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公章、交易保证金缴纳凭证及本公告交易条件中的相关材料前往龙湾区农村产权服务中心实名备案,并在报名时间截止前于农交云数字平台完成注册及提交报名。被列入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消费名单(以本公示期内“中国文书裁判网”查询结果为准)的人员不得报名。成交者,交易保证金扣除其应缴的交易服务费后转为相应的交易成交金额;未成交者,交易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若只有一家竞人报名参与竞价的,可按交易起始价成交。

三、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以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温州市龙湾区农村产权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为准。(账户名称:温州市龙湾区农村产权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产权交易专用账户,账号:201000355725637000001,开户行:浙江温州龙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交易保证金不得代缴,汇入时请备注:石坦村指标认购项目

一份交易保证金只能参与一个标的的竞价,不可参与多个标的竞价;若参与多个标的竞价则需缴纳对应份数的交易保证金。

四、报名及联系方式

咨询、看样及报名时间:即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7月1日下午4时止(工作时间)

实名备案地点:温州市龙湾区永中街道永宁西路555号龙湾农商银行总行一楼东侧门

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

咨询电话:0577-86589971  15657789226

监督电话:0577-86589001

如需申请银行贷款,详询可咨询龙湾农商银行贷款电话:邱经理 15858583939

 

温州龙湾区海城街道石坦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温州市龙湾区农村产权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2025年6月25日

竞价文件(海城石坦)25.6.25.docx



为了规范竞价行为,维护竞价秩序,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委托人所提供的相关资料,遵照“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并结合标的物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须知。

 一、竞价人在公告规定的登记期间,有权了解相关标的物具体情况,有权查看相关标的物的资料。敬请各位竞价人认真咨询,自行了解一切资料及相关动态信息,并仔细阅读本次竞价会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及本须知,竞价人报名参与竞价即表明竞价人对标的物情况和《竞价须知》的所有条款已完全了解,一旦进入竞价会场即表明已完全了解该标的物情况,并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竞价成功后,不得以未咨询或对标的物不了解等理由提出异议或反悔。

本次竞价标的为四个完全相同的指标认购权,每个标的单独进行竞价,各标的条款、权利及规则并无差异,仅编号不同。报名人成功提交报名材料后,竞价人将按报名先后顺序自动分配至14号标的(例:首位竞价人进入1号标,第二位进入2号标,第五位继续进入1号标的,依此类推),并仅可对自身被分配的特定标的参与竞价。请竞价人知悉规则,确保按系统分配的标的编号进行报名、竞价。

本次竞采用“上不封顶,下保底价”的增价竞价方式,页面将显示价,竞价人根据操作提示应价,每档加价幅度以操作页面规定为准。成交方式:无人再次加价且竞价时间倒计时结束,则应价最高且高于或等于保留价者成交在竞中,竞价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当其他竞价人有更高应价时,其应价即丧失约束力

各标的如只征集到一家竞价人可按交易起始价成交,不设保留价

三、本次竞价设置延时5分钟结束,即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若有人出价,在出价的基础上往后再延迟5分钟结束竞价,直至无人再次出价,倒计时结束,价高者得。

竞价人参加竞价,须上传身份信息并向温州市龙湾区农村产权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

五、若委托代理人参加竞价,代理人必须上传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代理人享有和其他竞价人同等权利和义务。经组织方认可的竞价代理人在竞价过程中被视为竞价人本人,竞价代理人组织方所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都由竞价委托本人承担。

六、参加本次竞价会的竞价人代理人)资格由组织方负责确定及审核,如发现竞价人代理人)有涉嫌串标行为的,则组织方有权撤销其竞价资格(拒绝其报名)。

七、组织方已将知道的标的物瑕疵向竞价人说明,但委托人组织方声明:对本次标的物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组织方通过清单、展示、现场介绍、网站宣传、口头推介等形式对于标的物状况之描述仅供竞价人参考,并不代表组织方的任何承诺,即组织方对标的物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竞价人已亲自审看展示或预展的标的物,并凭借检测或自身经验对标的物的相关信息及价值等进行了准确判断,对其瑕疵已有充分了解并愿意接受。

八、温州市龙湾区海城街道石坦村E-28-1地块三产安置房建筑项目目前已办理《海城街道E-28-1地块三产安置房建筑项目设计方案》《建设项目规划条件[2018]规划条件07038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30371202300003号、《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等相关审批文件,未办理《施工许可证》。安置房建筑项目由委托人温州市龙湾区海城街道石坦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负责公开招标具有相关资质的建筑施工单位开工建造。安置房造价、车位造价(地下室)由竞得人另行缴纳并承担。安置房造价、地下室车位造价以村民代表大会决议及村两委确定为准;具体缴款时间、方式、账号以委托人通知为准。

、竞价成交后,竞得人必须于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携身份信息前往温州市龙湾区农村产权服务中心有限公司签署《竞价成交确认书》,对于竞得人拖延签署及拒绝签署的情况或竞得人签署以上合同后,在确定的期限内支付规定价款费用的,都视为竞得人已经构成实质性违约,所交交易保证金优先用于赔偿组织方的(预期)收入及其它费用损失

十、竞得人前往温州市龙湾区农村产权服务中心有限公司签订相关成交文书时,组织方有权审查其身份信息及携带相关凭证,对于竞得人身份信息提供有误或涉嫌违法串标行为等情况的,则组织方有权要求补充齐全或撤销其竞价成交资格,所交交易保证金优先用于赔偿组织方的(预期)收入及其它费用损失。

十一竞得人须在规定时间内付清交易服务费及平台软件服务费等相关费用。除农交云平台软件服务费外,其余剩余应交款采用线下支付尾款的方式,交纳至温州市龙湾区农村产权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指定银行账号。

十二竞价人参加竞价,必须遵守竞价秩序和竞价程序,不得妨碍组织方的正常工作,不能有操纵、垄断等违法行为,更不准进行恶意串通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竞价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三委托人在竞价开始前可以撤回标的。委托人回标的的,委托人以及组织方不向竞价人承担任何责任及任何费用。

十四本《竞价须知》与《竞价协议》是《竞价成交确认书》附件,与《竞价成交确认书》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竞价人阅读本竞价须知并报名成功后,即表明知晓本须知的真实意思,并表示愿意接受和遵守本须知。                                       

竞价主持人:温州市龙湾区农村产权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2025625


注意事项告知书 

一、转让方:温州龙湾区海城街道石坦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二、标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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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竞价活动的相关规定

1、本次竞价标的相关信息由委托人提供,仅供竞价人参考。竞价人在竞价前应仔细勘探标的状况,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了解、确认标的房产及土地性质、产业政策、行业进驻规定、办理登记手续的时间及风险等一切信息,竞价标的规划用途等以不动产权中心及其他职能部门的规定为准。因标的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造成费用增加的后果由竞得人自负。竞价主持人对标的外观、质量、结构、装修等不作担保,由竞价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竞价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竞价主持人不作任何承诺,不承担交易涉及的一切费用。竞得人不得以标的存在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无产权证明等原因)拒绝支付成交款、交易服务费等费用或拒绝接收转让方交付的标的。

2、竞价人在签订本注意事项告知书前已充分了解标的物的面积、位置、现状、瑕疵、以及配套设施等任何其他足以影响交易价的情况,任何忽视或误解标的物状况的情况而导致的索赔申请均不被竞价主持人及转让方接受。有关标的的用途等其他相关情况,敬请竞价人自行向主管部门了解核实,一旦出价参与竞价,即视为对标的状况及价格的认可。

3、被列入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消费名单(以本公示期内“中国文书裁判网”查询结果为准)的人员不得报名。若失信人员将交易保证金以现金存款方式缴纳的,查处后将没收不予退还,产生的相关责任及后果自行承担,与温州市龙湾区农村产权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无涉。

四、成交事项:

1、竞价人竞价成交后,即为竞得人,须于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前往温州市龙湾区农村产权服务中心有限公司签署《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在成交之日起7日内向温州市龙湾区农村产权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专用账户一次性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手续费后无息退还(不足部分由竞得人补齐)。

交易服务费计算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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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农交云数字平台支付软件服务费。

软件服务费计算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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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竞得人应在成交之日起30日内与转让方签订《指标认购权转让合同》,具体生效时间以转让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标的物由转让方按移交时的现场现状移交给竞得人。

五、转让相关事项说明:

1、标的对应安置房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煤等开户、户名变更手续及相关费用,均由竞得人承担并自行结算(含转让方转让关系需向税务等有关部门缴纳的一切税费)

2、竞得人装修、经营期间的生产安全、人身财产安全、消防安全、防盗防事故等一切安全责任由竞得人自负,同时竞得人必须严格爱护公共设施,不得对周围的环境造成任何污染

3、竞得人不得在配套附属用房内私自乱拉电线,存放任何易燃、易爆违禁品,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竞得人负责。

4、竞得人应合法使用标的,不得利用其进行违法经营或者从事违法活动或改变使用用途;竞得人使用期间如有违法行为,由其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5、本次竞价标的起始价、成交价均不含安置房造价、车位(地下室)造价、竞得人在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竞得人成交标的后,因该指标项下建设安置房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安置房造价、地下室车位造价、税费、规费、产权证办理费用等)均由竞得人自行缴纳并承担。

6、标的对应安置房产权初始登记及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均先立于委托人名下,可办理权属变更时,委托人提供办理过户变更登记手续所需资料,尽力配合竞得人办理过户变更手续,办理变更手续费用及其衍生风险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办理不动产权证初始登记(办理到委托人名下)的税款及费用由竞得人承担;在办理不动产权证过户中,因转让产生的相关税、费(包括二次过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买卖双方应缴纳的一切税、费均由竞得人承担。

六、其他事项说明:

1如遇特殊情况,竞价主持人对竞价会资料进行修正,如有修正或有其他未尽事宜,将在竞价会开始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公开告知全体参会竞价人

2、本次竞价所提供的文件资料仅供参考,若因拷贝或摄影造成资料与标的物现状有误差的,具体以标的物现状及有效文(证)件为准。

3、委托人有权在竞价开始前撤回竞价标的。若因委托人撤回标的或不可抗力或客观必要的原因,竞价主持人有权取消或推迟本次竞价会,由此对竞价人造成的损失由竞价人自负,竞价人不得向委托人及竞价主持人追索交易保证金利息及其他任何费用与责任。

4、转让双方的所有权利、义务、责任、交付使用、款项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事项等参照指标认购权转让合同》(样本)。该合同竞得人转让方自行签订,竞价主持人竞得人与转让方出现的以上协议的纠纷概不干涉,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温州市龙湾区农村产权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2025年6月25日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法人及其他能独立承担经济责任的组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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