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于2025年6月27日上午10时至12时止(延迟除外),在农交云数字平台(http://www.nongjy.cn/)对泰顺县罗阳镇桃园青草湾6幢106室和6幢107室整体五年租赁权进行增价式竞价,具体竞价事宜详见《竞价须知》及《房产租赁合同》(样本)等相关文件。
一、标的情况
标的 编号 | 标的坐落地址 | 面积 | 租期 | 首年租金 起始价 | 竞价 保证金 |
1 | 泰顺县罗阳镇桃园青草湾6幢106室和6幢107室整体五年租赁权 | 合计约250㎡ | 5年 | 100000元 | 30000元 |
注:1.租期5年,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租金前三年不变,第四年起租金增加500元,第五年与第四年租金相同,次年租金需在上一年的租金到期前30天付清;2.标的有不动产权证,规划用途:商业;3.租赁期间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等均由竞得人承担;4.标的为整体出租,其中青草湾6幢106室面积106.53㎡,青草湾6幢107室面积143.47㎡。 |
二、交易条件及报名手续
有意者须于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在农交云数字平台(http://www.nongjy.cn/)办理完报名手续。注册账户后须完善信息,个人上传本人身份证,法人及非法人组织上传有效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均加盖公章),完善信息后缴纳竞价保证金并点击报名,报名审核通过即为报名成功。成交者,竞价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转为相应的租赁履约保证金及租金;未成交者,竞价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若只有一家竞价人报名参与竞价的,可按首年租金起始价成交。
三、保证金
竞价保证金:金额详见上表,必须本人银行账户缴纳,以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如下账户为准。(户名:泰顺县农村产权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产权交易专用账户,账号:201000373271210,开户行:浙江泰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竞价保证金汇入时请备注桃园青草湾租赁项目。
租赁履约保证金:首年租金成交价的一个月租金。
四、报名及联系方式
咨询、看样、报名时间:即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6月26日下午4时止(工作时间)
咨询、报名地点:泰顺县罗阳镇坪溪路202号1号楼105室
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
咨询电话:陈先生13958989146
网格监督电话:18989723695
泰顺县罗阳兴村实业有限公司
泰顺县农村产权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9日
竞 价 须 知
为了规范竞价行为,维护竞价秩序,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委托人所提供的相关资料,遵照“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并结合标的物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须知。
一、本次竞价是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物品或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竞价活动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竞价人在公告规定的登记期间,有权了解相关标的物具体情况,有权查看相关标的物的资料。敬请各位竞价人认真咨询,自行了解一切资料及相关动态信息,并仔细阅读本次竞价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及本须知,竞价人报名参与竞价即表明竞价人对标的物情况和《竞价须知》的所有条款已完全了解,一旦进入竞价场即表明已完全了解该标的物情况,并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竞价成功后,不得以未咨询或对标的物不了解等理由提出异议或反悔。
三、本次组织交易的泰顺县罗阳镇桃园青草湾6幢106室和6幢107室整体五年租赁权在农交云数字平台(http://www.nongjy.cn/)组织增价式竞价,竞价人可在2025年6月27日上午10时至12时期间出价,直至竞价结束,价高者得(竞价设置延时出价,详见操作界面,直至无人再次出价,倒计时结束)。竞价周期内若无人出价,本场竞价流标。此次竞价不设保留价,加价幅度1000元。
如只有一位竞价人的,可按年租金起始价成交。
四、竞价人于报名截止之前办理完报名手续并缴纳竞价保证金进行报名。
五、若委托代理人参加竞价,代理人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代理人享有和其他竞价人同等权利和义务。经组织方认可的竞价代理人在竞价过程中被视为竞价人本人,竞价代理人与组织方所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都由竞价委托人本人承担。
六、参加本次竞价的竞价人(代理人)资格由组织方负责确定及审核,如发现竞价人(代理人)有涉嫌串标行为的,则组织方有权撤销其竞价资格(拒绝其报名)。
七、组织方已将知道的标的物瑕疵向竞价人说明,但委托人、组织方声明:对本次标的物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组织方通过清单、展示、现场介绍、网站宣传、口头推介等形式对于标的物状况之描述仅供竞价人参考,并不代表组织方的任何承诺,即组织方对标的物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竞价人已亲自审看展示或预展的标的物,并凭借检测或自身经验对标的物的相关信息及价值等进行了准确判断,对其瑕疵已有充分了解并愿意接受,并承诺自愿承担因瑕疵产生的所有不利后果。
八、竞价人不得以标的存在瑕疵(包括但不限于实际使用面积差异等原因)拒绝支付成交款、交易服务费等费用或拒绝接收委托人交付的标的,否则视为违约并按第十条承担违约责任。
九、交易后,竞得人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签署《成交确认书》,对于竞得人拖延签署及拒绝签署的情况或竞得人签署以上合同后,在确定的期限内不支付规定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等费用的,都视为竞得人已经构成实质性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所交竞价保证金优先用于赔偿组织方的(预期)交易服务费收入及由此造成的其他费用损失。
十、若竞价人提供虚假文件、隐瞒事实、骗取竞价资格的,或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其竞价结果无效,保证金不予退还。该竞价人还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服务费、委托人应付相关费用、标的再行竞价产生的成交款差额等)和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一、竞得人在规定时间内支付相关款项。
十二、竞价人参加竞价,应当遵守竞价须知的规定,不得妨碍竞价组织方的正常工作,有操纵、垄断等违法行为的,或竞价保证金未及时缴纳,未及时到账的,泰顺县农村产权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有权拒绝其报名或撤销其竞价资格。
十三、委托人在竞价开始前可以撤回标的。委托人撤回标的的,委托人以及组织方不向竞价人承担任何责任及任何费用。
十四、本《竞价须知》与《竞价协议》是《成交确认书》附件,与《成交确认书》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竞价人签署本竞价须知后,即表明知晓本须知的真实意思,并表示愿意接受和遵守本须知,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泰顺县农村产权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咨询。
泰顺县农村产权服务中心
2025年5月29日
注意事项告知书
一、委托人(出租人):泰顺县罗阳兴村实业有限公司
二、标的情况:
标的 编号 | 标的坐落地址 | 面积 | 租期 | 首年租金起始价 | 竞价保证金 |
1 | 泰顺县罗阳镇桃园青草湾6幢106室和6幢107室整体五年租赁权 | 合计约250㎡ | 5年 | 100000元 | 30000元 |
注:1.租期5年,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租金前三年不变,第四年起租金增加500元,第五年与第四年租金相同,次年租金需在上一年的租金到期前30天付清;2.标的有不动产权证,规划用途:商业;3.租赁期间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等均由竞得人承担;4.标的为整体出租,其中青草湾6幢106室面积106.53㎡,青草湾6幢107室面积143.47㎡。 |
三、竞价的相关规定
(一)本次竞价标的相关信息由委托人提供,仅供竞价人参考。竞价人在竞价前应仔细勘探标的状况,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了解、确认标的房产及土地性质、产业政策、行业进驻规定、办理登记手续的时间及风险等一切信息,竞价标的规划用途等以不动产权中心及其他职能部门的规定为准。因标的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造成费用增加的后果由竞得人自负。组织方对标的外观、质量、结构、装修等不作担保,由竞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竞价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组织方不作任何承诺,不承担交易涉及的一切费用。竞得人不得以标的存在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无产权证明等原因)拒绝支付成交款、交易服务费等费用或拒绝接收委托人交付的标的。
(二)竞价人在签订本注意事项告知书前已充分了解标的物的面积、位置、现状、瑕疵、以及配套设施等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租价的情况,任何忽视或误解拟承租建筑物状况的情况而导致的索赔申请均不被组织方及委托人接受。有关标的的用途等其他相关情况,敬请竞价人自行向主管部门了解核实,一旦出价参与竞价,即视为对标的状况及价格的认可。
四、成交事项:
(一)竞得人须在竞价成交后2个工作日内凭相关身份证明到泰顺县农村产权服务中心签署《成交确认书》。
(二)竞得人须于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缴清首年租金、租赁履约保证金(首年租金成交价的一个月租金)及交易服务费(缴款账号户名:泰顺县农村产权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产权交易专用账户,账号:201000373271210,开户行:浙江泰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不足部分由竞得人补齐。
交易服务费计算如下:
成交额(万元) | 收费标准(%) | 备注 |
50以下(含50) | 2 | 根据5年租金总额,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泰顺县农村产权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收到交易服务费后将开具服务费发票给竞得人。 |
50-100(含100) | 1.5 | |
100-500(含500) | 0.8 | |
500-1000(含1000) | 0.5 |
(三)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农交云数字平台支付软件服务费。
软件服务费计算如下:
成交额(万元) | 收费标准(%) |
不超过1000的部分(含1000) | 0.9 |
超过1000的部分 | 0.5 |
注:标的竞得人须按照以上收费标准向农交云数字平台支付软件服务费,如有相关政策等优惠,成交后将自动显示优惠后的金额。 |
(四)竞得人应在成交之日起30日内与委托人签订《房产租赁合同》,并根据约定办理移交手续。
五、租赁相关事项说明:
(一)租金支付方式:租期5年,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租金前三年不变,第四年起租金增加500元,第五年与第四年租金相同,次年租金需在上一年的租金到期前30天付清。
(二)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转租。
(三)出租房产有不动产权证,能否办理相关证件的风险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四)租赁期间,牵涉到的水、电、通讯、物业管理费和相关部门管理费用等一切经营费用以及租赁使用期间的日常维修、维护、保养费用,租赁税等一切税、费均由承租人承担并自行结算(含委托人因租赁关系需向税务等有关部门缴纳的一切税费)。
(五)租赁期间,因政府行为、城市建设、公共利益等原因,经政府部门批准,租赁房产确实无法继续提供承租人使用而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委托人可以单方解除租赁合同,由委托人提前一个月通知承租人迁离,承租人必须无条件配合,剩余的租金由委托人根据剩余未到期租金无息退还,不做任何补偿。承租人拒不迁离的,委托人有权要求承租人赔偿因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六)租赁履约保证金为首年租金成交价的一个月租金交由泰顺县罗阳兴村实业有限公司保管,待租期结束由泰顺县罗阳兴村实业有限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无息退还至承租人。
六、其他事项说明:
(一)组织方泰顺县农村产权服务中心受委托仅将标的物租赁权进行公开竞价,标的物能否腾空及腾空时间风险等问题与泰顺县农村产权服务中心无涉。
(二)如遇特殊情况,组织方有权对竞价资料进行修正,如有修正或有其他未尽事宜,将在竞价开始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公开告知全体参会竞价人。
(三)本次竞价所提供的文件资料仅供参考,若因拷贝或摄影造成资料与标的物现状有误差的,具体以标的物现状及有效文(证)件为准。
(四)如竞得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全额支付首年租金、租赁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的,都视为竞得人已经构成实质性违约,承担违约责任,除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外,标的再行竞价的,再行竞价的价款低于原竞价价款的,原竞得人应当补足差额,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五)网络竞价系统遭受功击或网络故障、网络堵塞、电力中断、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交易中止及交易错误的,委托人、泰顺县农村产权服务中心及不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和法律责任。因意向人使用的电脑、手机等操作系统遭受功击、网络故障、电力中断、软硬件故障及自然灾害等因素导致意向人不能正常参与网络竞价的,或者意向人的网络竞价账号丢失、被他人冒用、盗用的,由意向人自行负责,委托人、泰顺县农村产权服务中心及不承担责任。
(六)委托人有权在竞价开始前撤回竞价标的。若因委托人撤回标的或不可抗力或客观必要的原因,组织方有权取消或推迟本次竞价,由此对竞价人造成的损失由竞价人自负,竞价人不得向委托人及组织方、泰顺县农村产权服务中心追索竞价保证金利息及其他任何费用与责任。
(七)租赁双方的所有权利、义务、责任、交付使用、租金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事项等参照《房产租赁合同》(样本)。该合同由竞得人与委托人自行签订,租赁双方任何一方在交易过程中有违约行为的,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费用、法律责任由租赁双方自负,组织方对竞得人与委托人出现的以上合同的纠纷概不干涉,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八)物业费3900元由竞得人支付,租赁期间,承租人须自行承担物业费。
泰顺县农村产权服务中心
2025年5月29日
请详见公告
状态 | 竞价号 | 价格(元) |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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